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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邹城市发布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教育类)引进公告

邹城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教育类)引进公告

根据邹城市事业单位年度引才计划,决定实施邹城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教育类)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20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2022年应届、2020-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部分急需紧缺学科学历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位放宽至学士及以上,详见附件1)。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9:00-5月14日16:00

报名人员将《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教育类)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2022年邹城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教育类)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放在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zcsjszk@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邮件只需发送一次,请勿重复发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邮件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2.资格初审

引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并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进行回复,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电子邮件往来。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2022年7月31日)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2022年7月31日)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6)报到证;(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谈结果、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才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人才引进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四、其他

1.此次引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15589771506

引才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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