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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


济宁新闻网讯 继续了解各地通报的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依法查处的相关典型案例。

河南濮阳市发布通报称,近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经审查查明:今年4月9日,王某某驾驶货车往市外疫情中高风险区送菜,滞留至5月2日,5月3日返回濮阳。面对疫情流调人员的询问,王某某故意隐瞒行踪,逃避“点对点”闭环隔离措施,下高速后在濮阳市城区范围内自由活动,接触人员众多,5月4日被集中隔离确诊为阳性感染者。王某某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其行为造成传染病传播严重风险,应当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成都市警方发布通报称,经受案调查,现查明:蔡某一行3人于10月6日从新疆乌鲁木齐自驾出发到成都。10月7日驾驶途中,蔡某联系同事邸某安排住宿;邸某明知蔡某一行3人来自中高风险区域,无法直接入住酒店,遂安排另一同事张某一同前往酒店用自己身份证办理好入住登记,将酒店房卡提供给蔡某等3人入住。上述行为违反重点地区来蓉人员隔离管控等规定,未实名登记办理酒店入住手续,隐瞒行程信息,存在引起新冠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蔡某、邸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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